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繁体中文|English
网站首页
国内商标业务
  • 商标注册
  • 商标转让
  • 商标续展
  • 商标异议
  • 商标异议答辩
  • 商标驳回复审
  • 商标撤销
  • 商标补证
  • 商标变更
  • 商标许可备案
  • 香港商标注册
  • 台湾商标注册
  • 澳门商标注册
  • 商标事项
  • 省市著名商标评选
  • 驰名商标评定
  • 国际商标业务
  • 英国商标注册
  • 欧盟商标注册
  • 日本商标注册
  • 韩国商标注册
  • 俄罗斯商标注册
  • 美国商标注册
  • 法国商标注册
  • 澳洲商标注册
  • 加拿大商标注册
  •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
  • 意大利商标注册
  • 马德里商标注册
  • 德国商标注册
  • 版权业务
  • 作品版权登记
  •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
  • 双软认定
  • 公司注册
  • 上海公司注册
  • 香港公司注册年检
  • 澳大利亚公司注册
  • 英国公司注册
  • 海外公司注册年检
  • 知识产权维权
  • 开曼公司注册
  • 离岸公司注册
  • 条形码申请
    行业资讯
  • 新闻资讯
  • 律点信息公告
  • 关于律点
  • 荣誉资质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联系方式
  • 在线留言
  • 招兵买将
  • 招兵买将
  • 行业资讯

    新闻资讯
    律点信息公告
    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21-61539303 60539336
    手机:13482837411 13564055081
    Email:lvdipo@126.com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品牌能够 “马上办”“全负极”“爆料热线”吗?

    品牌能够 “马上办”“全负极”“爆料热线”吗?

     

     

    品牌取名是门很大的学问。好识别,易记忆,是一条基本要求,这也是互联网企业喜欢用动物名字作为品牌的主要原因之一。比如阿里动物园就有:天猫商城、菜鸟网络、神马搜索、蚂蚁金服、飞猪旅行、虾米音乐、闲鱼、千牛、大鱼号、UC(松鼠)、盒马鲜生(谐音:河马先生)等。

     

    动物是客观的存在,只要不和在先商标权利冲突,法律并不干涉企业是用老鼠还是家猫来做商标。但有些词汇则不一样,天生就不宜作为品牌名称使用,因为品牌的使用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也需要获得法律的保护。

     

    我坚持认为,品牌的法律保护是品牌战略中不可缺少的一步,而且是要走到最前面的关键一步。就好比开车上路前检查刹车装置一样,是用来保命的。没有刹车的汽车也能开走,只要加油加电加气,可能还会跑得很快,但绝对不会远,因为出事是必然的。大家都清楚后果,所以除了打算自杀的,没有人会开一辆没有刹车的车上路。事实上,法律也不允许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上路。

     

    选择品牌名称时,也必须考虑是不是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有些词汇可能吸引眼球,但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或者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比如“马上办”、“全负极”、“爆料热线”。

     

    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提出的第20480845号“马上办”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均驳回,驳回理由为:申请商标文字“马上办”易使消费者理解为“马上就办”,为普通日常用语,通常指在工作中的高效精神,不易被作为商标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之情形。

     

    杭州天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第20640291号“全负极”商标的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均驳回。驳回理由为:申请商标“全负极”易被理解为“全部由负极材料制作”,用在指定使用的热敷胶粘纤维布、床上用毯等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材料、品质、功能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第20627258号“爆料热线”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均驳回。驳回理由为:申请商标“爆料热线”,用作商标使用易产生社会不良影响,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这三件商标连起来正好是一句话:马上办全负极爆料热线。当然这是不被允许的。

     

    三个案例适用了三条不同的法律规定,涉及商标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商标法第十条是禁用条款,规定某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我认为商标一旦使用其实就走上了品牌建设之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也就意味着某些标志根本不可以走上品牌之路。如果非要走,就如同开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上路一样,有送命的风险。

     

    商标法第十一条是禁注条款,规定某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使用是可以的,而且经大量使用可以被消费者识别为商标后,也可以获准注册。只是在商标没有获得注册前,能使用这件标志的不是你一个,别人也可以使用。这对于天然追求唯一性的品牌来说,真是件忧伤的事。

     

    我能想到的不忧伤的事,就是牢记不要“马上办”“全负极”“爆料热线”。来源:张月梅的商标文


    标签:  上海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3-25 16:03:23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条: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件中应该提交什么证据?  下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将缩至4个月内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43号2号楼308室 沪ICP备13004733号

    电话:021-61539303 QQ:351265312 QQ:2318808074 Email:lvdipo@163.com

    全国咨询热线:021-61539303 13564055081 13402011766  13296099303
    版权所有 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08-2019  沪ICP备13004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