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王”都注册了,怎能说知产界容不下一只鸭?
看到韩百科君写的文章《知产界容不下一只鸭?鸭文化商标被驳回,商评委: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这篇文章下的留言,忍不住想说两句。
其实我挺欣赏韩百科君,他的文字比我的幽默风趣多了,比如“不纯洁的理解”这个词,用得就有意思。而且我也写公众号,当然理解标题“醒目”一点,不过是不得不紧跟时代的一种妥协。
我只是不喜欢别人“不纯洁的理解”审查员。 这两年,只要有机会,我就讲审查员的不容易,如果是三个小时的讲座,我常常能用一个小时来讲审查员的事。主要原因是我发现“知产界”太不了解审查员了,有些人觉得自己能够“一叶知秋“,拿单独的个案来说明审查员的“主观”,却忽略了这个时代的客观现实是虚实幻化,时空交错,花可以在北方的冬天开,叶也可以在南方的春天落。
网络时代,大数据才有意义。这里不用太大,先来七个商标:
上述商标全部注册在第43类餐饮服务上,说明商标局容得下各种“鸭”,也认为这些“鸭”就是烤鸭的“鸭”。
但审查员为什么从偏偏就从这只“叫个鸭子”里看到了“那种鸭子”?是因为没办法看不到,共享下“叫个鸭子“的视频:
不管怎么解释“暧昧”、“暗示“、”联想“、”博眼球“这些词,无论在不同的人眼里是褒义、贬义或者中性,都不影响商标注册的严肃性。而严肃地思考过后,我认为“叫个鸭子”这个商标的驳回充分说明,审查员有着明事理、辩是非的慧眼,分得出“鸭子”和“鸭子”的不同。
至于“鸭文化”商标中的“鸭”是哪个“鸭”,因为商标本身没有标注,只能在不同的情境中有不同的理解。遗憾的是仅从这三个字里看不出这个商标使用的情境,所以怎么理解都没有错,出于谨慎的态度,驳回大概是审查员最好的选择。
韩百科君文章后的留言中说“心中有佛,所见皆佛。心中有鸭,所见皆鸭”,我也回一句,这还真不是什么“心中有佛”或者“心中有鸭”的问题,仅是个案审查的问题。审查员就如那个背女人过河的大和尚,所做的行为不过是解决问题,这个“鸭子”商标驳回了,那个“鸭子”商标该核准还核准,心中根本没有生过什么“有佛”“有鸭”的念头。念念不忘地探讨“所见皆鸭”还是“所见皆佛”的,是那个心中“佛”与“鸭”打仗的小和尚。虽然纠结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就不要以小和尚之心度大和尚之腹了。
我曾在朋友圈无数次看到这样的惊叹:“审查员真是什么都懂啊,这个也知道!”比如之前那个“goingdown”商标,有人就表示诧异:审查员居然知道该词有“够淫荡”的意思。这个商标指定的商品是避孕套、性爱娃娃等,别说是出于尽责,就算是出于好奇,审查员上网查一下,也得必须知道这个意思啊。
所以,真正的重点不是审查员知道什么,而是申请商标就不要选用那些可能会产生“不纯洁的理解”的词汇了。这一点,我与韩百科君的意见一致。(来源:张月梅的商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