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南国都市报7月20日讯(记者 石祖波)近期,海南友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两类“深玩”商标遭遇北京深玩至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海南友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近期正组织法律维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在受理该案。
海南友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海南省旅游文化研究会会长王健生近日向记者反映,怀疑遭到对方恶意“申请撤销”,并给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已注册商标遭“申请撤销”
据悉,北京深玩至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2016年4月注册成立开始,就大量注册“深玩”商标,到目前为止共申请43类,独缺海南友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深玩”第39类和第16类商标。该公司以“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据王健生介绍,海南友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早在2015年4月注册“深玩”商标至今,已与海南多家旅游企业合作,成立“深玩海南俱乐部,并策划、组织一系列“深玩海南”主题活动及主题旅游产品,已使用“深玩”注册商标。“深玩”注册商标不具有撤销注册商标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
王健生介绍,今年2月,他接到北京深玩至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电。“当时对方提出要求转让‘深玩’商标的所有权,被我拒绝。”王健生说。
两个月后,王健生接到北京一商标代理中介机构的提醒。海南友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玩”第39类和第16类商标已被北京深玩至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受理。王健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撤销答辩状,目前,商标局正审理该案件。同时,王健生质疑遭到对方恶意“申请撤销”。
涉事企业否认恶意行为
7月19日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联系到涉及北京深玩至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否认恶意“申请撤销”海南友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深玩”第39类和第16类商标。
该公司负责人谷先生表示,他认为海南友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深玩”第39类和第16类商标属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才在商标代理公司的建议下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双方涉及商标正常仲裁争议,并无过节,该公司只是根据商标法规定,按照合理规则申请。
提醒:本土企业提高品牌危机意识
针对商标被“申请撤销”情况,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会长王健生提醒海南本土企业注意提高品牌保护意识。“商标意识,对旅游十分重要。打造品牌产品是企业必走之路。”海南省旅游委原巡视员、资深旅游专家陈耀分析表示,旅游品牌化是旅游优质化的前提,商标是法律对品牌的认可,而品牌化的前提是商标注册。他认为,旅游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十分缺乏商标意识。
对于企业商标遭遇“申请撤销”的案例,相关法律业界专业人士提醒海南本土旅游业:应注意防范商标保护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包括商标权取得阶段的法律风险、商标侵权保护阶段的法律风险、商标权运用阶段的法律风险和商标信息管理阶段的法律风险等。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