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核: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广州现代资讯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现代公司)申请注册的“新视线THE OUTLOOK MAGAZINE”商标,因被认为与在先注册的“视线及图”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而被驳回注册。广州现代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的复审决定。<上海商标事务所>
该案申请商标系第6171449号“新视线THE OUTLOOK MAGAZINE”商标,由广州现代公司于2007年7月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16类书籍等商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申请商标与第3698039号“视线及图”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上海商标事务所>
据了解,引证商标由罗彬冰于2003年9月申请注册,2005年被核准注册使用在第16类期刊等商品上。
广州现代公司不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起了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经审理商评委决定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随后,广州现代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
广州现代公司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呼叫发音整体外观上差异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且申请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具有很高知名度,应予以核准注册。<上海商标事务所>
日前,北京一中院就该案审理认为,申请商标的显著部分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的文字部分,二者已构成近似商标。若允许两商标共存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造成不良影响。据此,法院维持了商评委做出的相关复审决定。
截至发稿前,广州现代资讯传播公司尚未提出上诉。(作者 白 鸥)